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为规范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现面向社会发布天等县****单位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业务范围及报价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范围 | 工程施工招标总价 (万元) | 监理服务采购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 1 | 天等县**** | 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期限为施工期至质保期满。 | 1063.18 | 21.26 | 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费率进行浮动报价,监理服务合同价款最终以工程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 |
二、采购点击登录查看式
本次采购点击登录查看式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工程等监理乙级及以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点击登录查看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工程监理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务,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报名(有封面,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留有联系电话,原件备查):
1.报价函(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整证明(如是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点击登录查看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至****。
(二)地点:天等县****
(三)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工 ****。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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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