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站前工程(四川段)七标自购物资(柴油)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ZTGJ-XN-2025-CG042)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柴油CY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至****止。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相关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包件无投标人通过了初步评审,本项目流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单位。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 CZSCZQ - 7 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
联系人:聂爱云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bjzt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