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防御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防御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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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项目名称
无人机防御系统
2.3 招标项目概况
生产需要,采购 1 套无人机防御系统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采购 1 套无人机防御系统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点击登录查看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 2.7
符合采购技术条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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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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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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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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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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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如适用);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点击登录查看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 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适用依法必招项目)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 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 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 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 的后果。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 为准。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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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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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设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23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 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 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 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 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 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其他事项说明 4.3
2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 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2 日 9:30。投标人应 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 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cjnf.com.cn
集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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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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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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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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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mails.cnei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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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
吴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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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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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mails.cnei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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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节的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 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 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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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集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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