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庆阳市西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庆阳市西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其他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6.359767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庆阳市西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96.359767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52776C-****-000024-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标段内容: 庆阳市西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建)配电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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