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比选需求: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水产加工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腌菜,干杂调料,粮油制品,乳制品,饮料制品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至****。总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方式:现场领取或远程获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沈阳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供应商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溪湖区税务局食堂文件费”。将汇款凭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辽宁分公司
账号:****2142
请各供应商从民生银行大厦西门(南京街一侧)进入,至左侧前台处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将与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确认办事事宜,再为您刷卡进入10层办公区****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孙婷婷、赵鑫悦、冯牧****-8510、8503、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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