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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开发区****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244.41758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采用道路挖除、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切缝修补、扩缝修补等方式,同时对道路标识标 线、标柱等工程进行改造。该项目为原址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发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发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 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3.5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C 证);
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加 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7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登 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网站(https:****:8060/), 点击“交易主体登录 ”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 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 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 ”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其他
7.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 人资格。

7.3 中标候选人存在以上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3.1 没收投标保证金;
7.3.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


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3.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 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同时发布。

9. 评标与定标
9.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 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9.2 评定分离: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 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9.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9.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9.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 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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