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恩施市州城东片区节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点击登录查看 (恩施市****)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9时30分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恩施市州城东片区节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90万元
5、最高限价:参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0%为上限(磋商报价为费率报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检测内容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9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恩施市州城东片区节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一家。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2家)
9、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满足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
1.2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4〕4号)第二十五条要求:省外检测机构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检测业务的,应通过湖北省建筑市****
1.3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
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
1.5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1.5.1联合体磋商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牵头人负责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磋商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5.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磋商、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磋商。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恩施州****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恩施市****
3、方式: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具体方式为:将磋商文件领取表(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qq.com邮箱,经电话(****)确认后,按供应商登记确认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恩施市****
五、开启
1、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s://www.eswater.com.cn/)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