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内厝镇乌营寨山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5 项 4.1.9条款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补充以下内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建市**** 二、招标文件-第 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5 项 4.1.9条款“施工员2人”,修改为:“施工员: 2 (含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人”。 三、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 29.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款-履约担保形式内容修改为:“1.现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2.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无条件担保。3.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应符合《厦门市**** 四、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 17项-专用合条款 18.1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的修改内容。” 五、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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