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定向人才培养
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定向人才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琼建人〔2025〕182号)精神,为做好三地联合同步人才培养的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务工作,我单位拟委托有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提供海南省建设工程定向人才职业资格考试服务。现对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建设工程定向人才培养职业资格考试服务。
二、项目报价
本项目按考试服务单价报价。(按实际报名人数科次结算)
三、项目实施时间
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考务服务和电子化考试服务。
(一) 考务服务
按相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考前报名宣传、考务培训、考点考场安排、机位测试(准入性测试)、监考等。供应商需设置四川、重庆、海南三个省份考点。
(二) 电子化考试服务
电子化考试服务包括电子化考试平台的提供、部署、维护与技术支持,试题电子化转换,考场的编排与管理,考务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考生身份验证、移动视频监控、一体化决策指挥平台、信息查询、数据的加密、发放、回收、移交与销毁,突发事件的风险应急处理。
注:三地报名人数合计保底应达28000人(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五、申报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务系统打印的纳税申报表)。
(三)报名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名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评分项目
(一)项目理解程度
(二)对本项目进行概述
(三)项目方案
(四)本项目的全流程服务方案
(五)应急预案
提供考试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相关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等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保密流程、保密措施。
七、递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和比选项目相关文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17:30(北京时间),超出此日期提供的不再受理。
(二)报名相关文件材料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
(三)报名相关文件材料递交资料包括:报名资格要求所需相关文件材料和比选项目要求所需相关文件材料。
(四)材料的要求:
1.文件份数:正本一式五份(含项目封面、目录、正文);
2.文件盖章要求:报名人应对文件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3.文件的密封:将所有正本均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口处密封条密封加盖公章。
八、遴选规则
(一)资格审查
将根据各报名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比选环节。
(二)比选
组建比选专家小组,按照综合评价中标法确定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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