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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镇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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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市****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

预算金额:116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8.000000万元;采购包2:50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0万元(包1:658万元;包2:50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扬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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