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至 3.4.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具体收费要求,自行拟定,如收款账户等)
4.3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
联系人:于杰
联系电话:****
邮:****@qq.com
采购代理机构(若有):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
监督单位(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财务部
地址:宿州市****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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