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澳 泰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人
[2025]澳泰管函字第 37号
关于第四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相关情况的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及全体债权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德中院”)裁定受理点击登录查看(下称“澳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前管理人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申请辞职,宁德中院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指定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为澳泰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2023年 11月 3日,经出资人申请,宁德中院裁定澳泰公司清算转重整。2024年 8月 29日宁德中院裁定批准澳泰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澳泰公司重整程序。
2025年 9月 1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淘宝阿里平台发布《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关于以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第四次)》(下称“第四次遴选公告”),正式启动重整投资人第四次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活动一共有 3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重整投资人 | 是否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 是否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5000万元) |
|---|---|---|
| 宁德市晟宏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是(含尽调保证金500万元) |
| 桐乡市**** | 否 | 否 |
| 宁德市泰启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根据第四次遴选公告的规定,桐乡市****
鉴于本次遴选仅宁德市****
特此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
2025年 11月 6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