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芦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设备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3中的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前来投标的供应商重新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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