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外钓岛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征集开始时间 | **** 17:00 | 征集结束时间 | **** 17:00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1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应征项目需求 | 1、负责对外钓岛运至岑港码头的客渡船上已承装垃圾(含生活及餐厨垃圾)的垃圾转运桶,在指定地点(取垃圾地点离岑港码头不超过100米处)进行接收及垃圾清运处理,一天预计4-6桶,一天一次。 2、提供不少于12个大号垃圾桶供日常运转,服务期间垃圾桶破损、遗失需补齐供正常使用。 3、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收集和清运一次,不得出现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垃圾清运服务质量的现象。 4、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处理方式,确保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全权负责承担垃圾处理的去向和结果,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及污染环境,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垃圾,导致被国家行政机关处罚或产生其他侵权责任的,自行承担。 5、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运输工具、保证服务专业及高效,清运车辆运送垃圾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6、服务期一年,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应征人须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个垃圾回收转运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报价单(请按附件格式填报)。 | ||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运车辆、垃圾处置费、保险、税金、装卸、利润、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所有一切风险等费用。 3、所有资料在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 ||
| 特别声明 |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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