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位于运城市****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运城市**** |
| 项目编号 | **** |
| 租赁底价 | 14.69万元/年 |
| 租赁底价是否含税 | 是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 房产 | |
| 权利人 | / |
| 产权证号 | / |
| 房屋用途 | 其他用房 |
| 所在楼层 | 1层-3层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71.16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土地用途 | 其他 |
|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 | 不详 |
| 土地权利性质 | 其他 |
| 土地权利性质其他说明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 租期至 | / |
| 标的所在地 | 山西省运城市****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 |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1571.16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期 | 否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装修改造说明 | 合理范围内可装修改造,需报点击登录查看备案批准。 |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均由承租方承担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押金支付要求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按照签署的《租赁合同》要求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公开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3.按照出租方要求,最终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要求缴纳租金。 4.若承租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且非出租方原因的,则表示承租方违约,放弃承租资格,逾期后出租方不再与承租方协商,出租方有权对项目做终结处理,并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公告中所有有关标的的各项要求; 2)接受并同意因不可抗力、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资产及出租方其他特殊情况原因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及押金(如有),出租方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其他披露内容 | 1.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2.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3. 报名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按照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内完成相关资料的上传。 4. 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5.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承租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和不履行后续责任义务的,导致此项目需重新挂牌招租,则该承租方不得再参与此项目和出租方公开招租的其他项目。 6. 意向承租方需登录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7.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完成公开招租后,最终承租方在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的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缴纳服务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收到服务费后出具最终报价确认书,出租方与最终承租方凭最终报价确认书签署租赁合同。 8.优先承租函件已送达原租户,并已告知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官网参加公开招租活动。 9.该标的未办理房产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人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出租方及承租方本次交易应交纳的服务费从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扣除,作为出租方的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④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⑤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⑥ 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相赁价款,在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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