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配套附属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 】
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配套附属建设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三明市****
一、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修改为:“泰宁县****
2、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一、自****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个季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排名。”的规定,删除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7.1中“(1)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所称的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职称类型。”
二、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