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本 公 告 僅 供 參 考 之 用,並 不 構 成 收 購、購 買 或 認 購 在 美 國 或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權 區(根 據 該 司 法 權 區 證 券 法 未 經 登 記 或 符 合 資 格 前 提 呈 要 約、招 攬 或 出 售 即 屬 違 法)的 任 何 證 券 的 要 約 銷 售 或 招 攬 要 約。本 公 告 或 其 中 任 何 內 容 亦 不 構 成 任 何 合 約 或 承 諾 之 基 準。
本 公 告 所 述 任 何 證 券 並 無 亦 不 會 根 據1933年 美 國 證 券 法(「美 國 證 券 法」)或 美 國 任 何 州 的 任 何 證 券 法 登 記,且 不 得 於 美 國 境 內 或 向 美 國 人 士(符 合 美 國 證 券 法 S 條 例 中 美 國 人 士 定 義 及 13959號 行 政 命 令(經 14032 號 行 政 命 令 修 訂 或 不 時 修 訂)中 美 國 人 士 定 義 的 任 何 人 士,「美 國 人 士」)或 代 表 美 國 人 士 或 為 美 國 人 士 的 利 益 而 提 呈 發 售 或 出 售,惟 獲 豁 免 遵 守 美 國 證 券 法 登 記 規 定 或 在 不 受 美 國 證 券 法 登 記 規 定 所 限 的 交 易 中 進 行 者 除 外。現 無 意 於 美 國 登 記 本 公 告 所 述 的 任 何 證 券 或 於 美 國 或 受 限 制 或 禁 止 進 行 有 關 發 售 的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或 在 未 根 據 美 國 證 券 法 登 記 或 取 得 資 格 前 進 行 有 關 發 售 即 屬 違 法 的 司 法 權 區 公 開 發 售。除 上 述 銷 售 限 制 外,本 公 告 所 述 的 證 券 並 無 提 呈 發 售 或 出 售 予 任 何 美 國 公 民、美 國 永 久 居 民 外 國 人、根 據 美 國 法 律 或 美 國 境 內 任 何 司 法 權 區 組 成 的 實 體(包 括 外 國 分 支 機 構)或 美 國 境 內 的 任 何 人 士。
本 公 告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分 發、刊 發 或 傳 閱 至 美 國 境 內,或 向 美 國 人 士 或 代 表 美 國 人 士 或 為 美 國 人 士 的 利 益 而 分 發、刊 發 或 傳 閱。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之 通 告
鐵 建 華 源 有 限 公 司
(根 據 公 司 條 例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作 為 發 行 人
於2030 年 到 期 人 民 幣 3,000,000,000 元 2.18%有 擔 保 債 券(股 份 代 號:85087)
及
於2035 年 到 期 人 民 幣1,000,000,000元 2.60%有 擔 保 債 券(股 份 代 號:85088)
由
提供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擔保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華 泰 國 際 |
工 商 銀 行 |
中 國 銀 行 |
星 展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及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招 銀 國 際 |
農 銀 國 際 |
中 國 國 際 金 融 |
交 通 銀 行 |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
中 信 證 券 |
華 僑 銀 行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亞 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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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席 綠 色 結 構 顧 問
華 泰 國 際 工 商 銀 行
本 公 司 已 向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申 請 以批 准 將 由 鐵 建 華 源 有 限 公 司(一 家 由 中 國 鐵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發 行,由 中 國 鐵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無 條 件 且 不 可 撤 銷 擔 保,並 於2030年 到 期 的 人 民 幣 3,000,000,000 元2.18% 有 擔 保 債 券 及 於 2035年 到 期 的 人 民 幣 1,000,000,000元 2.60%有 擔 保 債 券(「債 券」),按 日 期 為2025年 11月 4 日 的 發 售 通 函 所 述 之 僅 售 予 專 業 投 資 者(定 義 見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37章)債 務 證 券 的 方 式 上 市 及 買 賣。上 市 及 買 賣 債 券 的 批 准 預 期 將 於2025年 11 月12 日 生 效。
承 董 事 會 命
中 國 鐵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戴 和 根
中 國‧北 京
2025 年11 月 11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中 國 鐵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為:戴 和 根 先 生(董 事 長、執 行 董 事)、郜 烈 陽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馬 傳 景 先 生(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解 國 光 先 生(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錢 偉 倫 先 生(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王 俊 先 生(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及 朱 霖 女 士(職 工 董 事)。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鐵 建 華 源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為 辛 雄 飛 先 生 及 鄭 玉 鎖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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