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等方法和要求,规范整理,符合合肥市档案馆进馆标准。
2.整理内容:按进馆标准对2005-2010年度文书档案、部分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主要包含划分归档类目、组件、分类、划分保管期限、排列、编号、编目、文件挂接、装订、填写备考表、装盒、制作填写归档文件盒封面、归档文件盒的排列、总检、协助移交进馆等)。
3.严格遵守档案信息保密等有关要求。
4.提供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所需的扫描仪、DVD光盘刻录机等硬件设备。整理、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二、招标方式。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预算金额2万元(贰万元),由我办招标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本项目服务商。
三、任务数量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1 | 2005-2010年档案数字化整理 | 页 | 10000 | 不含标密文件 |
| 2 | 实物档案 | 张(个) | 830 | 照片750张、视频70个 |
备注:(1)数字化加工以“页”为计量单位。纸质档案的幅面以A4为结算单位,A3、A2、A1或A0,均折算为相应的A4页统一结算,如1页A3折算成2页A4,1页A2折算成4页A4,1页A1折算成8页A4,1页A0折算成16页A4。
(2)根据实际工作量×单价据实结算(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如实际工作量明显超出预估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服务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二)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合肥市委保密局认定的保密资质;
(三)具有档案整理服务经验,服务中能及时、良好的与档案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结束后,若发现存在不合格的事项免费上门服务。
(四)档案数字化整理环节实行严格的主体管控,禁止转包、外包行为,所有操作流程必须由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单独完成。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须提供);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提供保密资质证书和项目保密承诺书(包含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等)及其他相关服务承诺;
(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六、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七、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星期一)下午17: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合肥市****
合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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