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集中制冷设备(含安装)合同订立信息公示
| 项目名称: |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集中制冷设备(含安装) | 项目代码: | ****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地址:/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九楼D座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王飞琛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集中制冷设备(含安装) | 标段(包)编号: | ****-1 | |
| 中标人: | 合同价款: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江苏江平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0 元 | **** | 1、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等,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卖方应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负责和质量监督。 2、卖方提交给业主的图纸和数据,字迹要清楚并能保证复制,使这些图纸和数据能复制出硬拷贝,每一行、每个字、字母都应清晰可读并能用来再进一步复制,这种质量应能在业主面前得到证明。提交给业主但不符合本协议书要求的资料,业主可以要求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卖方如一开始没有能做到字迹清楚的质量要求,则不免除其满足图纸、数据交付进度的责任。每张单独提交给业主的图纸应该有独立的适当的编号。 3、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5、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将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 林镇 |
| 签约时间: | **** | |||
| 公示时间: ****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