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卖方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常州院(常州地区)内涂钢桶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 常州院(常州地区)内涂钢桶采购专有协议 | 应答人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包装桶。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1月。 产品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营业执照 |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 ★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2.近3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投标时应提供卖方承诺书。 | ||
|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卖方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卖方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
| ★应答人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参与。 应答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
| ★付款条款 | 1. 付款方式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及所有验收材料之日起60天付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2. 本合同签订浮动价格条款: 调整公式:P=P0+△P P=协议下订单价格 P0=协议报价 △P=原材料价格浮动差额=(下单前一日全国主要城市冷轧板卷1.0mm上海地区的价格-协议报价截标前一日全国主要城市冷轧板卷1.0mm上海地区的价格)*N(以上数据参考“我的钢铁网”网站)。 N=桶的净重(允许0.3kg-0.5kg的误差) (1、合同中需注明“N=桶的净重”“协议报价截标前一日全国主要城市冷轧板卷1.0mm上海地区的价格”两个数据;2、中标单位需提供我的钢铁网账户供买方在后期下订单时查询相应市场价格) | ||
| ★交货地点 | 江苏省常州市**** | ||
| ★交货期 | 订单下达后72小时内交货 | ||
| ★质量保证 | 1)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换货;2)订单下达后72小时内交货,卖方如不能按期履行订单,根据合同条款和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的相应条款处理。 | ||
| ★履约保证金 | 1)合同签署后30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金额为RMB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项下最后一个订单所有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第三十一(31)日;2)订单下达后72小时内交货,卖方如不能按期履行订单,根据合同条款和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的相应条款处理。 | ||
| 其他要求 | 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浮动单价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 技术指标 | 应答人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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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 箱:****@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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