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一标段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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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一标段施工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1****-477925-4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潮州市湘桥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潮州市湘桥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一标段,属于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的一部分。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36518.11万元(不含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其中,建筑工程费28853.2万元,水土保持费229.97万元,环境保护费137.96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桂坑水河长为5.94km,左右岸加固堤防总长为 8.60km,左右岸新建护岸总长为2.14km,西都自排闸1座。其中:
(1)堤身加高培厚长度为8.60km,新建护岸长度为2.14km,堤顶道路长度为10.74km,防浪墙长度为10.74km。
(2)堤身复合式断面挡土墙长度为1.77km。
(3)西都自排闸为穿堤涵闸,建筑物沿水流方向依次为:上游引水堤、上游护坦、穿堤箱涵、出口挡洪闸、下游消力池、抛石海漫、防冲槽。西都自排闸闸址轴线总长93.56m,主要功能为挡洪、排涝,单向过水建筑物,共设2孔,单孔净宽4.5m。
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堤防按近期防洪标准30年一遇建设,西都自排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 招标范围: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防洪工程)一标段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桂坑水河道整治、两岸堤防加固、新建护岸及西都自排闸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回填工程、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工程、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金属结构设备、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措施、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原型观测(位移、沉降观测、测压管、渗压计等设备的埋设及安装)等。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勘察报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元【其中主体建安费****.60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57元,暂估价844953.00元),水土保持工程费****.95元,环境保护工程费629597.6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 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 本项目只设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
3.4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
3.6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sl.gdwater.gov.cn:880/jsscxyxxpt/jgThinking/#/home)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5版)-投标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5版)-投标人”,咨询电话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
地址:潮州市****
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潮州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郑工
电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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