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桂林分公司“客户不满意调查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桂林分公司“客户不满意调查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桂林分公司“客户不满意调查合作”服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2025年桂林分公司“客户不满意调查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服务采购,主要对客户开展不满意电话调查,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60000元(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每单【2】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09代营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一份****至今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有效业绩合同。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本项目服务支撑人员基本要求:配置至少5名服务支撑人员;
备注:服务支撑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至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1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8时00分。[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提供4.3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发邮件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潜在供应商须等待报名审核。(询比审核人:点击登录查看工,联系电话:****;联系邮箱:****@chinatelecom.cn;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
4.5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上午15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桂林市****桂林电信分公司综合楼402。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桂林市****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工
电 话:****
电子邮箱:****@chinatele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