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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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经营管理费底价 | 6000.00元/年/个 | |||||||||||||||||||||||||||||||||||||
| 管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管理方名称:常州新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21X9 住所:常州市**** | ||||||||||||||||||||||||||||||||||||
| 管理方承诺 | -- | |||||||||||||||||||||||||||||||||||||
| 管理方决策文件 | -- | |||||||||||||||||||||||||||||||||||||
| 交易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次交易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 2.标的经营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管理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交易标的中经营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经营管理费价格。 3.产交所已就管理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方参考。意向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交易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方被确认为经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交易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经营管理合同》、《文明经营承诺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成交,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管理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交易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经营方在经营中应缴纳的水电等有关费用。 6.本次交易标的经营管理费为含增值税价。 7.经营方在经营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经营的摊位,不得转经营摊位,否则视为经营方违约。经营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管理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管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经营方的已付经营管理费,并可就因经营方所造成的损失向经营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经营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经营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摊位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经营管理合同》、《文明经营承诺书》,并要求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经营方应在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经营管理费、经营保证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管理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经营管理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摊位,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经营方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
| 标的交割 | 1.经营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管理方通知时间内至管理方单位缴纳摊位经营管理费及各项费用,签署《经营管理合同》、《文明经营承诺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 |
| 与经营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地点:标的所在地。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23:59:59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4.每个竞价者只能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竞得一个交易标的。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09:30:00(第2个标的起每个标的竞价结束时间依次顺延10分钟) 详见标的列表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
| 服务费 | 1.以挂牌总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1000元; 2.高于挂牌总价成交的: (1)成交总价不超过1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1096元+溢价部分的1.2%; (2)成交总价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2096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总价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4096元+溢价部分的1.2%; (4)成交总价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6096元+溢价部分的1.2%; (5)成交总价超过100万元的,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受让方收取。 3.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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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高女士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常州市**** |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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