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委托审核合同书
达市****
工程名称:执行指挥中心迁建项目
委托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董小飞
受托方(盖章):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合同签定时间:二0二四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我市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经双方协商议定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执行指挥中心迁建项目
二、送审金额:29,9142万元。具体审核内容: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需重点评审并核实委托项目的以下内容(打√部分),并在结算报告中逐项反映。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3)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
(4)项目招投标、比选程序及执行情况。()
(5)项目有关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标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三、评审时间:该项目乙方从2024年__月__日开始至2024年__月__日完成审核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评审期限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凡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完成该工程的审核任务,每超一天扣付应收评审费的10%,逾期3天自动解除合同,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酬金: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竣工结算的审核费基数,计算方法、计费标准下浮50%支付。另按审减额度加收3%效益评审费(总额以最终结算审
核报告数据为准)。
五、付款办法:审核结束,乙方交付正式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评审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指派相关人员对项目审核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并协调有关事项。
(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为乙方的项目审核工作提供其所需要的项目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
(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审核服务费用。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或复审。若甲方抽查复核结果与评审报告结果误差超过±3%,则视为不合格。
(五)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或审核中出现严重差错,甲方有权按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审核报告经审核认为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扣减或拒付协作评审费用。
(六)乙方在审核过程中,由于审核差错等原因,使甲方在信誉等方面遭受损失,甲方可通过法律等手段追究乙方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廉洁高效的原则,独立开展审核工作,并对审核质量终身负责。对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违法违规评审报告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
-3-
部责任。
(二)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将受托审核项目转包或
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项目概(预)
算、标底、结算的项目评审工作,乙方及其派出的审核人员
与被审核单位或者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回
避。
(三)受托项目审核有关资料,只能从甲方获取,乙方
必须书面签收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整洁,乙方不得私自接受
被评审单位送审资料,不得私自更改委托项目送审资料和送
审金额;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确需增补资料的,应当书面
向甲方提出,通过甲方获取。
(四)建立健全对审核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实施现场
实地踏勘、现场取证、工程量及总价核对等程序,必须提前
告知甲方,审核项目有关工作协调会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
有关单位签章确认;项目审核中发现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
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
(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
成项目审核工作,出具一式三份审核报告并编制审增、审减
明细表,审核报告格式具体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
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 号)所要求的全
部内部格式,并提供相应工作底稿等资料。乙方对审核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审核项目的审核过程
和审核结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与审核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执业
经验能力,诚守职业道德,严守廉政规定,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保守评审秘密。
(七)在审核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资料,并严格保密,维护被评审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审核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审核资料,并保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
(八)按合同约定收取审核服务费用。
(九)对参与审核项目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
(十)乙方应承担在审核过程中由于审核差错等原因,给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廉政合同。
(十二)审核结束后,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出具独立的审核报告(包括预、结算书的电子文档),并按甲方要求归档,移交评审相关工作资料和报送资料。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审核费用,同时清退实施该项目审核的社会中介机构:
(一)将受托审核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三)抽查或复核结果与审核结果误差超出±3%;
-5-
(四)接受委托审核资料后,造成资料遗失的;
(五)中介机构私自接受被审核单位送审资料的;
(六)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故意
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现场测量勘察取证的;
(八)不正确执行国家、省有关定额、取费标准的;
(九)办理评审事项时,徇私舞弊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的;
(十)中介机构人员违反审核纪律、泄露评审秘密造成
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乙方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评审结果严
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应依法独立
承担相关责任。
九、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达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原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未
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
立即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