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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信息系统全过程咨询服务(第2次)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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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60000 元

项目需求详情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主要商务要求:
1. 标的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合格结束
2. 标的提供的地点:按甲方要求
3.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4. 付款方式:
(1) 签定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 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
5. 验收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6. 联合体投标:不支持
7.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要求:
(1) 项目背景与概述
(2) 市场分析
(3) 技术方案
(4) 组织与人员
(5)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 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7)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8) 全面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编制依据:
(1) 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2) GB/T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3)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4)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57号)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6) 《政府投资条例》
(7) 《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8) 《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 投资估算编审技术要求:
(1) 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
(2) 需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及市场价格信息,估算项目总投资
(3) 涵盖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
(4) 对估算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
(5) 投资估算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经济合理性
(6) 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
编审依据:
(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
(3)《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4)《政府投资条例》
(5)《关于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6)CECA/GC-1-201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
(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0)《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指标》
(11)《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指南》
(12)《电子政务项目投资估算规范》
(13)《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规范》
(1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
(15)《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导则》
(16)《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7)《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18)《黑龙江省支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19)《哈尔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通知》
3. 初步设计技术要求:
(1) 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条件,制定初步设计方案
(2) 明确项目功能布局
(3) 明确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指标
(4) 明确使用需求,确定具体平台系统,完善各点位功能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57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3)《“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6)《密码法》
(7)GB/T 1526-2008《信息系统通用术语》
(8)GB/T 13502-2008《信息处理系统——系统工程导论》
(9)GB/T 31168-2014《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10)《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1)《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12)《黑龙江省现代信息服务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6年)》
4. 工程监理服务技术要求:
(1)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监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监理任务
(2)招标文件审查
(3)合同签订
(4)设备订货
(5)到货验收
(6)设备安装调试
(7)软件开发及部署
(8)系统联调
(9)培训
(10)试运行
(11)合同验收
(12)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13)负责协调所监理标段施工单位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工作
监理依据: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文件)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3)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
(4)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5)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8)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项目文件中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方案、中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要求
(9)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协议及相关附件
(10)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1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有关方签认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确认的其他文件、会议纪要等
5. 验收技术要求:
通过项目验收,可以全面考核投资建设成果,检查项目设计、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项目能按设计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生产交付使用。
(1) 明确验收目的:在准备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的验收目的,是为了确认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还是为了调整和改进项目执行方案。
(2) 编制验收计划: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3) 召集验收组成员:根据项目的需要,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验收组,以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准备材料和资料:收集整理项目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合同、相关协议、施工图纸、报告等,作为验收的依据。
(5) 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视觉上的观察和一般性的操作并借助于一些仪器设备,对房屋各主要系统及其构件的当前状况进行评估。
(6) 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专家组对研究课题进行评审和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验收报告。这些意见和建议可能涉及项目的改进、优化以及后续研究或实践的方向。
(7) 改进与落实: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者对课题进行改进和优化,并进行后续研究或实践。这一步骤确保了研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为后续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建议。
验收评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57号)
(5)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14号)
(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政办发〔2023〕21号)
(7) 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
6. 竣工结算技术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向投资人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审核,经审核后报投资人确认。
在项目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竣工结算是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与规定,对原合同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编制确定项目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
竣工结算内容包括:
(1) 核对合同条款;
(2) 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3) 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4) 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5) 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6) 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结算依据:
(1)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57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14号)
(7)《“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发改高技〔2021〕1898号)
(8)《“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9)《“数字龙江”发展规划(2019-2025)》
(10)《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1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12)《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黑政发〔2021〕17号)
(1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21〕18号)
(1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政办发〔2023〕21号)
(15)《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 年版)
(16)《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黑价联[2013]39号)
(17)《二零一八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黑建规范[ 2018] 5号)
(18)《2019 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 (黑建规范〔2019〕11 号)
(1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 年版)
(2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 年版)
(2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 年版)
(2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9 年版)
(23)省、市现行有关工程计价规定
(24)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
7. 绩效评价技术要求: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项目绩效评价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旨在确保项目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产出。具体而言,项目绩效评价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性评价:关注项目支出的合理性和成本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避免浪费。
(2) 效率性评价:评估项目执行的速度和进度,以及资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以衡量项目的效率。
(3) 效益性评价:侧重于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和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关注项目的长期效益。
(4) 公平性评价:确保项目受益者广泛且均衡,避免资源分配不均,促进社会公平。
(5) 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立项论证充分性、实施规范性、进度情况等,以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6)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评估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使用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7)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否实现,包括产出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取得的效益。
(8) 业务管理制度和采取的措施:评价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绩效评价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等相关文档。
(3)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监测数据、统计报表、验收报告等。
(5)用户满意度调查; 政务信息化及数字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及法规。
(6)相关行业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成功案例
(7)GB/T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8)GB/T20986-2023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
(9)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0)GB/T 34960.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3部分:绩效评价》
(11)GB/T42584-2023 《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规范》
(12)DB23/T 3281-2022 《信息化项目应用系统预上线管理规范》
(13)DB23/T 3351-2022 《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估规范》
(14)《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2016]23 号)
(15)《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 (发改高技[2015]200 号)
(16)《“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发改高技〔2021〕1898号
(17)《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7]866 号)
(18)《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 财预〔2020〕10号)
(19)《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 号)
(20)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监〔2021)4号)
(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财[2012]338 号)
(22)《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工信部[2014] )
(23)《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24)《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6-22
8. 档案管理技术要求:
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人形成的项目档案,并应及时向投资人移交;各分包人应将本分包形成的项目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人。项目由几个承包人承包的,各承包人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投资人移交。
项目档案管理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对项目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归档、保存和更新,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可访问性和可追溯性。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文件的管理:负责对项目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系统化管理,包括计划、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格、验收报告、改造情况等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
(2) 文件归档:按照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制定项目文件归档、管理的规程、制度和流程,对文件进行分类整理、打标记、编制目录、编号等,保证文件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查找到。
(3) 文件传递:确保项目文件和资料的正确传递和保存,按照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需求,制定文件传递的流程、方式、文档以及记录,如传递单、签字卡、收发文等,跟踪文件传递的过程,确保文件被正确传递和保存。
(4) 信息管理:根据项目需求对文件进行信息管理,包括对文件的解读、分析和处理,从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并进行整合归纳,为项目开展提供参考,支持决策和管理。
(5) 协调沟通:与项目组成员、部门经理等进行沟通协调,配合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公司委托的项目文档管理业务,确保项目资料和文件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6) 安全保密:对项目资料和文件进行保密工作,做好备份、加密和存储措施,确保项目资料和文件不被泄露、丢失和损坏。
档案管理依据:
(1)GB/T 42107-202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
(2)GB/T 43539-2023 《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3)DA/T 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DA/T 85-2019《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
(5)DA/T 93-2022《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7)《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8)《“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
(9)《“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10)《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6〕51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2017〕39号)
(12)《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9〕57号)
(1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14号)
(14)《“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发改高技〔2021〕1898号)
(15)《“数字龙江”发展规划(2019-2025)》
(16)《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黑政发〔2021〕17号)
(17)《黑龙江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黑政办发〔2024〕11号)
(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
9.
(1)可研编制和初步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项目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项目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4)项目投资估算和竣工结算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
(5)项目绩效评价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
(6)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相关资质;
(人员证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人员缴纳过社保的证明);
10.
投标人自****至本项目开标期间内完成的具有全过程咨询类业绩1个及以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估算编制、初步项目设计、项目监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绩效评价、项目档案管理等。

需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封面、标明案例 名称、规模页、盖章页等),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项无效。(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展开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全过程咨询服务(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11:46:35

报名结束时间:**** 00:00:00

发布时间:**** 08:46:35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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