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高新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江都高新区**** 2.3 招标范围: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建设工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建设工期约36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36万元(工程造价约10605.6411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主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或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4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须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他要求: 3.10.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10.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 ”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100分。其中:一、投标报价:90 分,(1)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2) 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3) 权重系数为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4) 评标基准价为 C=A×K+B×(1-K)。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当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7-9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和 1 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 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二、信用分:1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至****;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9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 邮 编: 邮 编:2252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朱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备注 (1)、因资格预审公告模版设置问题,相关内容及说法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6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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