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更正公告(01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中
5.3.6 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价款支付及结算
2)勘察设计费支付表(按单项工程分期分批支付)
|期次|款项名称|支付金额(元)|支付条件及时间|
|—-|—-|—-|—-|
|multicolumn{4}{|c|}{单项工程设计费支付表}|
|第一期|施工图设计费|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6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施工图设计费=(5219.14÷21884)×350×60%=50.08 万元。)|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第二期|预算编制费|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7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预算编制费=(5219.14÷21884)×350×10%=8.35 万元。)|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预算文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第三期|施工图设计费|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8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施工图设计费=(5219.14÷21884)×350×10%=8.35 万元。)|本项目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至 100%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申请后 30 日内。|
|第四期|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费|单项工程设计费余款(以财政局审核的设计费结算价为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财政局审核的设计费结算价为 32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费=(5219.14÷21884)×320×20%=15.26 万元。如有违约,对应扣减。)|单项工程正式通过工程验收后,乙方完成单项工程所有设计任务和预算编制任务,包括设计协调、工程变更设计、现场服务、设计缺陷修改及设计费结算工作等,扣除违约造成设计费扣减情况(如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multicolumn{4}{|c|}{单项工程勘察费支付表}|
| 第一期 | 勘察费 | 支付至单项工程合同暂定勘察费的 60%(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合同暂定勘察费为 12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5219.14÷21884)×120×60%=17.17 万元。) | 乙方完成详细勘察外业并提交勘察报告初步成果【不含超前钻工作内容】,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二期 | 勘察费 | 支付至已实施的单项工程实际勘察计费的 80%(以甲方核算的勘察费、测量费、管线测量和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费为基数)(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实际勘察计费为 10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5219.14÷21884)×100×20%=4.77 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的勘察报告【不含超前钻工作内容】,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查,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三期 | 超前钻费用(如需) | 支付至单项工程超前钻计费的 80%(以甲方核算的超前钻费用为基数)(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超前钻计费为 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超前钻费用=(5219.14÷21884)×50×80%=9.54 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的超前钻勘察报告,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四期 | 勘察费余款 | 单项工程勘察费余款【含超前钻、测量、管线测量和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内容,以财政局审核的勘察费+超前钻费(如有)结算价为基数,需扣除违约金】(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财政局审核的勘察费为 110 万元,财政局审核的超前钻费为 4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5219.14÷21884)×110×20%=5.25 万元。支付的超前钻费=(5219.14÷21884)×40×20%=1.91 万元。合计勘察费余款支付 7.16 万元,如有违约,对应扣减。) | 单项工程正式通过工程验收后,乙方完成单项工程所有勘察任务,包括勘察设计协调服务扣除违约造成费用扣减情况(如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一次性结算全部勘察费余款。 |
| 注: | 1.单项工程详见附表 1。
2.单项工程费用审定价占项目总工程费用审定价比值与勘察费/设计费/超前钻费用的乘积为该单项工程勘察费/设计费/超前钻费用,项目总工程费用审定价为 21884 万元。 |
| 现更正为: | 5.3.6 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价款支付及结算
2)勘察设计费支付表(按单项工程分期分批支付) |
| 期次 | 款项名称 | 支付金额(元) | 支付条件及时间 |
| 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6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 2188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施工图设计费=(5219.14÷21884)×350×60%=50.08 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 ||
|---|---|---|---|
| 第一期 | 施工图设计费 | ||
| 第二期 | 预算编制费 | 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7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 2188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预算编制费=(5219.14÷21884)×350×10%=8.35 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预算文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三期 | 施工图设计费 | 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80%(以甲方认可的概算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 21884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35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施工图设计费=(5219.14÷21884)×350×10%=8.35 万元。) |
本项目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至 100%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四期 | 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费 | 单项工程设计费余款(以财政局审核的设计费结算价为基数)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结算审定价为 a 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结算审定价为 b 万元,财政局审核的设计费结算价为 c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费=该单项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已支付的该单项工程设计费进度款之和=(a÷b)×c-(50.08+8.35+8.35)=d 万元,如有违约,对应扣减。) |
单项工程正式通过工程验收后,乙方完成单项工程所有设计任务和预算编制任务,包括设计协调、工程变更设计、现场服务、设计缺陷修改及设计费结算工作等,扣除违约造成设计费扣减情况(如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 30 日内。 |
| | | 支付至单项工程合同暂定勘察费的 60%
(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 5219.14 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 21884 万元,合同暂定勘察费为 120 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5219.14 | 乙方完成详细勘察外业并提交勘察报告初步成果【不含超前钻工作内容】,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 30 日内。 |
| 第二期 | 勘察费 | ÷21884)×120×60%=17.17万元。) 支付至已实施的单项工程实际勘察计费的80%(以甲方核算的勘察费、测量费、管线测量和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费为基数)(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5219.14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21884万元,实际勘察计费为100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5219.14÷21884)×100×20%=4.77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的勘察报告【不含超前钻工作内容】,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查,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30日内。 |
| 第三期 | 超前钻费用(如需) | 支付至单项工程超前钻计费的80%(以甲方核算的超前钻费用为基数)(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概算审定价为5219.14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概算审定价为21884万元,超前钻计费为50万元,则本次支付的超前钻费用=(5219.14÷21884)×50×80%=9.54万元。) | 乙方提供单项工程完整的超前钻勘察报告,甲方接到乙方勘察费支付申请后30日内。 |
| 第四期 | 勘察费余款 | 单项工程勘察费余款【含超前钻、测量、管线测量和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内容,以财政局审核的勘察费+超前钻费(如有)结算价为基数,需扣除违约金】(例如:校园道路改造工程结算审定价为a万元,项目总工程施工建安费结算审定价为b万元,财政局审核的勘察费为c万元,财政局审核的超前钻费为d万元,则本次支付的勘察费=该单项工程勘察费结算价-已支付的该单项工程勘察费进度款之和=(a÷b)×c-(17.17+4.77)=e万元。支付的超前钻费=该单项工程超前钻费结算价-已支付的该单项工程超前钻费进度款之和=(a÷b)×d-9.54=f万元。合计支付勘察费余款=e+f万元,如有违约,对应扣减。) | 单项工程正式通过工程验收后,乙方完成单项工程所有勘察任务,包括勘察设计协调服务扣除违约造成费用扣减情况(如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30日内一次性结算全部勘察费余款。 |
| \multicolumn{3}{ | l | }{注:1.单项工程详见附表1。 2.单项工程费用审定价占项目总工程费用审定价比值与勘察费/设计费/超前钻费用的乘积为该单项工程勘察费/设计费/超前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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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lticolumn{3}{ | l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中以下条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5)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缴纳方式,则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 |
查合格后 14 天内一次性返还。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则在承包人递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需递交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 3%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返还。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3%。
17.4.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价款的 3%计取,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缴纳方式,则剩余 3%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一次性返还。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则在承包人递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需递交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 3%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返还。
现更正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5)工程建安费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缴纳方式,则剩余 3%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一次性返还。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则在承包人递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需递交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 3%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返还。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工程建安费结算价的 3%。
17.4.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工程建安费结算价的 3%计取,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缴纳方式,则剩余 3%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一次性返还。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方式,则在承包人递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需递交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原件)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 3%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 14 天内返还。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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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