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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随州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磋商(非政采)公告

湖北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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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随州分行2026年食堂食材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随州分行2026年食堂食材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76万元;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拟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国银行随州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1年(合同约定具体的服务时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1)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1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不少于3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2)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近三年(****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文件递交截止(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元/包(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2 号会议室(武汉市****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本项目公告指定发布平台,如存在其他渠道非法转载或不实信息的情况,请各供应商注意鉴别。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许可禁止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书面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渠道:中国银行随州分行纪委办公室;举报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举报电话:**** 。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722-322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项目联系人:陈航、李晓霜、王刚、周齐

电 话:****

邮 箱:****@163.com

2025年 11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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