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遴选餐饮服务运营商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委托运营管理。甲方提供指定经营场所及基础配套设施,乙方负责全面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确保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及接待的餐饮服务需求。
经营地点:中医院行政楼左侧(具体位置详见现场考察)
经营面积:约278.58平方米
经营范围:职工餐、患者营养餐、接待餐等
委托运营期限:3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集体用餐配送”或“单位食堂”等)。
2.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承诺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
3.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因违约被解除合同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4.具备餐饮行业经营经验,有医院、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经验者优先。
三、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起至****(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2.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质文件至中医院总务科报名。
3.现场考察:报名后安排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组成: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个人投标暂不提供),②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③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须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如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其次食堂经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采购方案、仓储管理、送餐方案、经营方法(中晚餐主菜品数量、早餐品种、厨师、卫生管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④服务承诺:根据遴选文件要求,就经营安全、供应时间、提供餐饮的标准、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病人、职工和医院接待用餐满意度服务承诺。
5.评审与公示:医院组织评审,评审将综合考虑经营方案、服务承诺、运营经验、价格合理性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结果公示3天。
四、运营核心要求与双方权责
1.价格管理:乙方须承诺并保证,其提供的职工餐、患者营养餐主要菜品价格应不高于石泉县城区同档次餐饮门店同类菜品的平均价格。接待用餐价格应不高于同期同档次社会餐饮酒楼价格的80%,并提供明细菜单与报价单供甲方事前审核。
2.监督管理:甲方有权随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菜品质量、价格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甲方定期对乙方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考核与退出:合同期内,甲方实行月度考核、年度总评。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无正当理由中断供餐2次以上等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4.费用结算:甲方消费餐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20日前提供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及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患者餐费由乙方直接收取,但价格须遵守本合同规定。
5.资产归属: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设备,由乙方自行撤走;对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可移动的装修、改造,原则上无偿归甲方所有,具体约定详见正式合同。
6.运营期内所产生的与房屋有关的各种生活、物业费、水电气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中标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乙方办结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转让费:甲方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进场费等。乙方与上一届运营商产生的转让费等双方自行协商。
五、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新鲜、卫生达标。
2.乙方必须保证全年365天无间断提供餐饮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早餐6:30~8:00;中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以上时间餐厅必须开餐,其余时间自行安排。
3、乙方派驻现场的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及厨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备案。乙方负责其员工的管理、薪酬及安全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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