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市民提供便利,满足市民及游客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对2025—2027年共享充电宝合作运营项目公开比选合作运营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以合作运营模式在招商单位管辖的产业园区、公园(城市中央公园、河套老城区滨江公园、章江新区滨江公园、长征广场及招商单位后续接管的项目)等地开展共享充电宝运营,中选单位在招商单位提供的场地内投放设备,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双方共享收益。
(二)数量要求:30台,后期中选单位如需增加设备,经招商单位确认同意后可增加设备并签订确认单。
(三)项目运营:由中选单位采购设备,同时负责项目的营销宣传、运营管理,确保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选单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启参选文件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验证。
(八)具备共享充电宝运营经验,参选单位从 2022年12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一个共享充电宝运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选通知书进行佐证,可与评分业绩重复)。
(九)参选单位须提供商业综合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制)、设备质检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十)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投放,逾期未投放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未领取比选文件的单位,不得参选;未达到以上要求或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参选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选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将参选单位报名资格资料[即: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领取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③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报名邮箱(****@qq.com)领取比选文件并及时电话告知比选代理机构,邮件标题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报名资格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格资料不合格或逾期送达报名资格资料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报名;未按要求或未及时告知比选代理机构影响比选文件领取的,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15:00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赣州市****
五、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练工、余工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娟、林欣格
电 话:****
****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负责领取贵公司组织的2025—2027年共享充电宝合作运营项目公开比选文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比选活动中领取比选文件有关的一切事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粘贴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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