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参股公司中期运营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第二次)答疑回复
疑问:根据比选公告第三章审计内容之开发项目管理审计第4点“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结算报告是否经第三方审核,结算金额与合同、招投标文件、现场签证是否一致,有无高估冒算;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现场核对,验证结算内容与实际施工是否相符。”;比选公告第十章服务要求之审计步骤第3点报告阶段“中选单位独立汇总问题,形成《佳荣、西河公司中期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含客观事实、定性依据、整改建议);”最后的交付成果是否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涉及工程结算审计内容是否需要联合体成员工程造价审核单位单独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请明确
答:最后的交付成果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佳荣、西河公司中期经营专项审计报告》;不需要联合体成员工程造价审核单位单独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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