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调处服务”项目比选,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餐饮行业治理,按照“统筹协调、化解为主、调防结合,依法治理、长效监管、宣传教育”的原则,多渠道深层次化解餐饮行业商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切实推动全市餐饮行业商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动态清零,营造餐饮行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调处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第三方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机构协助“化解专班”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一)协助开展性质识别。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识别判断餐饮行业特许经营投诉举报案件所涉双方合作内容法律性质。
(二)协助提出工作建议。对餐饮行业特许经营案件矛盾争议焦点进行分析研判,区分行政监管事项与民事纠纷内容,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三)协助争议调处。安排具备调处经验与专业素养扎实的专业人员,全面了解矛盾双方诉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案件复杂难易程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级调处建议方案,协助及时拟定调处文书,参与争议调处工作。
(四)协助调查取证。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及时解答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专业问题,依法按流程推进案件调查处理,为处罚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
(五)协助拟制法律文书。协助“化解专班”依法履职,提出矛盾纠纷事项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建议,参与多方讨论,协助拟定有关函件及文书。
(六)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化解专班”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答复书或答辩意见,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等。
(七)提供驻场值班服务。每个工作日派出1名工作人员坐班,及时沟通跟进“化解专班”开展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参考。
(八)其他工作内容。协助“化解专班”处理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特许经营相关事项。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矛盾纠纷调处服务项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20万元。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尾款金额。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点击登录查看特定项目类经费,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材料;
(六)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七)承诺函。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星期二)10:00,在市****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2.比选报名表
3.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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