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北区4栋101商铺、5栋101商铺分别再次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 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竞租 保证金 (元) | |||||||
| 1 |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北区4栋101商铺 | 250.97 | 23970 | 70000 | |||||||
| 2 |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北区5栋101商铺 | 245.49 | 23450 | 70000 | |||||||
| 租赁期限 | 3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2个月(包含在总租期内) | ||||||||
| 租金递增 方式 | 无 |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每季度一付,先支付后使用,第一季度租金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全额支付,此后每季度租金应提前15日向招租方支付 | 租赁押金 | 首年3个月租金 | ||||||||
| 标的状态 | 标的1:闲置 标的2:短期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 优先权 | 否 | ||||||||
| 标的概况 | 1、招租标的位于三亚市**** 2、标的1为闲置状态,房屋内存在少量货架、设备等物品,招租为现状交付,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房屋内如存在物品、杂物等情形,承租方自行负责对房屋进行清场,清场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标的2目前处于短期租赁中,新承租人承租下后,与原租户协商,原租户意向使用该商铺部分面积。若协商不一致,原承租人退租。 |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气体、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及估价报告编号 | 黑龙江中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达评报字(2025)第139号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招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8615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朱立刚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5次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2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客房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本次招租为现状交付,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房屋内如存在物品、杂物等情形,承租方自行负责对房屋进行清场,清场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由于目前同心家园五期商铺正在进行消防整改,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完成整改; 10、其他未尽事宜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所有拟招租标的均按现状公开竞价,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报名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标的状况,对拟招租标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招租标的提出异议。招租标的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海南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租人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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