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台、桌类 | 工作台 | 张 | 4 | 否 | 是 | 是 | 1、尺寸样式:工作台,颜色为卡迪木。工作台尺寸整体外观尺寸: 长≥1600mm*宽≥300mm*高≥1150mm,正视面和两个工作台面均要求用一整张板制作而成,不得拼接。工作台有两个工作台面,台面厚度均≥23mm,其他板材厚度≥18mm。工作台上半部分尺寸:长≥1600mm*宽≥300mm*高≥400mm,两个工作台面之间由隔板划分为上窄下宽两部分空间,空间高度分别为≥150mm和≥210mm,隔板尺寸长≥1600mm*宽≥300mm*厚度≥230mm; 工作台下半部分尺寸:长≥1600mm*宽≥600mm*高≥750mm,工作台下半部分左侧由上空格和下双开门柜两部分组成,右侧为开放式腿部空间。左侧上空格尺寸:长≥800mm*宽≥600mm*高≥250mm,下柜子:双开柜门分别带铁质把手,每个柜门尺寸:高≥350mm,长≥380mm,厚度≥18mm;右侧为开放式腿部空间。工作台下方两个双开柜和开放式空间格用一整块底板,不得拼接,底板尺寸:长≥1600mm*宽≥600mm*厚≥18mm。(提供满足以上要求承诺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2、材料要求:工作台满足GB/T3324_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_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标准;面板、正视面板件翘曲度≤1.4mm;面板、正视面板件平整度≤0.09;地脚平稳性≤1.3mm;抽屉下垂度≤4mm;抽屉摆动度≤8mm;金属拉手耐腐蚀性:经盐雾试验18h后,直径1.5mm以下的锈点≤20点/dm,其中直径1.0mm以上的锈点不超过5点(离边缘2mm以内不计)抗冲击检测:覆面理化性:耐干热≥4级耐湿热≥4级 耐污染性≥4级;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2级(1级最好,5级差);素色: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甲醛释放量≤0.4mg/L;桌类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最小加力600N,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垂直加力100N,水平最小加力40N,应无倾翻现象。(提供满足以上参数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3、设计要求: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符合以上参数的带前沿工作台实物图片并标注工作台和前沿的长宽高尺寸以及前沿内部空间的高度等。(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4、质保要求:质保5年,一年之内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的裂纹或掉漆,供应商应在五日内更换全新货物,一年之后至质保结束供应商免费上门维修。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供货时采购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如与参数不符,拒绝接收。提供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能力的证明材料(不限于官网截图、检测报告等), 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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