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加力促消费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补充公告
为加快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现将11月21日-12月15日期间实施的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政策调整如下:
1.活动时间:本轮活动结束后视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启动第二轮。后期发放资金额度、活动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2.汽车补贴申报资料: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合同、购车发票(须为滁州市汽车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备注开户机构)等复印件。
3.上牌地不做区域限制。
4.本规定从12月3日起实行。
活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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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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