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登录查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资审文件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点击登录查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枣发改社会〔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自筹资金:2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7799.7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4162.9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46960平方米,合计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61122.99平方米。 其他:主要施工内容:传染楼外墙及屋面翻新,综合业务楼(原康复楼)改造,新建医疗综合楼、配套用房等。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26513.53万元 | |||||||||||||||||||||
| 2.3其他:(1)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2)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①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有分包比例说明。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有联合体各方承担比例说明。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 8.联系方式 | |||||||||||||||||||||
| |||||||||||||||||||||
| **** | |||||||||||||||||||||
| 备注: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