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317.08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五环公园东西停车场、书画院东西停车场、民族宫东西停车场、生态馆停车场、尚华酒店停车场、盛景澜湾停车场、双臼公园停车场、萨拉曼卡停车场的现有停车位新建 11 个充电站,包含快速充电桩573根,单车位道闸573套,智能安防预警系统58套,消防设施1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 16662 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120)敷设 3911 米,电力电缆保护管(MPP200)16235 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4*70+1*35)敷设 23474 米,低压电缆 (ZC-YJV-0.6/1kV-2*95+1*25)敷设19130米;同时电网改造包括高压线缆(10KV-YJV22-3x185)敷设4364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0214米,电力电缆保护管(200MPP 拉管)13053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为一标段,工程施工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2、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薛森,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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