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82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经营保底金9.8万元。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经营保底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合作,合作期间经营保底金不递增,下期经营保底金须在上一期合作经营期限届满20日前付清。 合作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经营保底金、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合作经营期从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非居住,业态布局:培训类。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投入:合作经营场地设备购置、场地装修、消防装修、人员招募及培训、推广宣传、相关行政审批等一切经营性成本,均由合作方承担。 2、营业额分成方式、结算时间节点:本合作项目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开始分成,招商方享有10%的超营业额分成(附件一)。本次合作经营项目所有经费收入由合作方统一管理,双方核算本年度经营收入后向招商方支付本年度营业额分成。招商方有查阅和监督经费收入情况的权利。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合作方需提供每期学员报名清单并加盖公章,以供招商方查阅。 3、履约保证金:合作方向招商方支付首年经营保底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前付清。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招商方查验场地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结清相关费用、办结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其它费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项目场地(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政策相关的事务处理,均有合作方承担。 5、合作经营期间,合作方应自行处理好场地的周边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周边物业管理公司关系、周边业主委员会关系等),因此造成的损失、风险自行承担。招商方不参与处理。 6、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在3年合同期满后,合作方考核合格,招商方可再签约2年的合同。(附件二) 7、合作期间,相关行政审批行为由合作方承担。 8、意向合作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9、合作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如招商方仍要对外合作经营的,同等条件下原合作方有优先合作权。 11、合作方需挂招商方指定品牌进行对外宣传。招商方与意向合作方必须共同维护指定品牌名誉和利益。在宣传等使用指定品牌时,需提前沟通宣传内容、方式等,并在招商方同意下进行,不得擅自利用对方品牌进行损害利益的行为。 12、合作方可与招商方共同开发合作该项目以外的业务,如社区服务运营等项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签订。 13、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合作方有优先经营权。 15、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1)、报名期内产生意向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参加由温州**** |
| 租期 | 3+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以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准)。 2、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合作方及连带保证人无不良征信记录。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已列入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商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商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合作方须提供网站截图)。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94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