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终止四项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二、调整后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为100万元,设区市****
我院****在学院网站发布的“点击登录查看机电工程系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点击登录查看信息工程系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等四项信息,均为使用“自治区优质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资金采购,其中采购的货物类资金累计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因此,原招投标不符合《通知》要求,即日起终止以上四项招标项目。
给参与以上招标项目的相关企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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