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 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0kV 土镇线 20# - 26#、110kV 赵镇线 49# - 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项目名称、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费: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就110kV土镇线20#-26#、110kV赵镇线49#-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10kV土镇线20#-26#、110kV赵镇线49#-54#电力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1)110kV土镇线20#~26#迁改工程,迁改段自110kV土镇线原20#小号侧新建TB1塔起,至110kV龙镇变止,新建单回电缆线路全长0.78km,调整弧垂0.41km,拆除原线路1.24km。
(2)110kV赵镇线49#~54#迁改工程,迁改段自110kV赵镇线原49#小号侧新建TA1塔起,至110kV龙镇变止,新建单回电缆线路全长1.25km,调整弧垂0.32km,拆除原线路1.43km。
(3)将龙镇110kV变电站110kV赵镇线、土镇线间隔由GIS架空出线改造为电缆出线,并将远期110kV备用出线间隔同步预留电缆出线通道。
2.3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等。
2.4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5履约期限:总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完工并验收合格送电。
2.6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
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
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
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
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本项目要求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
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提供证书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
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
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员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 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 项目负责人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质量员不少于 1 人, 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 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 (C3 证); 当专职安全员大于 1 人时, 其中负责土建(即 具备 C2 证或 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 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 1 人; 未实行 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可相互兼任, 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 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 若本项目中标, 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 如有在建工程, 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 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 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 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 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 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或其认可的机构) 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3) 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
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递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
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
期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及方式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是指联合体牵头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
邮箱****@qq.com),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项目名称、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3 报名费: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
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 楼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7.开标
本次招标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 4 楼会议室进
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
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
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昌市****
联系人:李正威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宜昌市****
联系人:张露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