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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璧山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一期-机房建设(第二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 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 400000 元含税、服务部分 750000 元含税。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待验收合格后提 供五年维保服务。

(7)质保期:5 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璧山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一期-机房建设(第二次)项目包含但不

限于提供用于机房建设的相关设备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 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 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 400000 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 750000 元含税),供应商 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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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 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 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 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机 房建设或维护或相关集成服务等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 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 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 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 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包含项 目负责人 1 人,团队人员至少 2 人)。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及 社保局出具的 2025 年 8 月 1 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

2.1.6 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 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200 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 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7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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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 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 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 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 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2.5 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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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 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 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 物检疫证书》。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 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 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 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方 式 : 登 录 “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 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 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 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 注 册 过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 须 通 过 “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 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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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5.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hinatelecom.cn(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7.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址:重庆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话:****
电子邮件:****@189.cn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址:重庆市****

联 系 人:付小强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7.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7.3 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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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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