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4.2供应商须承诺参与谈判的产品满足技术方案*号条款。(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3信誉要求 *4.3.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3.2 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采购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事故,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3.3 供应商在谈判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谈判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4.3.4 供应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4.3.1-4.3.2、4.3.4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4.3.3条要求以谈判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供应商须为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其准入状态及其产品(A****)状态均为正常,须提供中国石油集团有效准入资料:提供云梦泽或中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天(日历日)内管理产品信息页面截图。 *4.5供应商须对《地研院合同合规管理承诺书》进行签字盖章承诺;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填写《川庆地研院供应商产品明细编码申请说明表》,详见附件。 *4.6谈判文件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授权书,系统入网正常状态截图提供彩色复/打印件并加盖鲜章,并提供电子档一份(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一致)。 谈判文件中“*”条款如不满足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