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80 万元,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 建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道路工程:新建28小区****平方米,人行道 4636.8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新建 54 小区支路(南一路-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 4546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 1170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道路绿化 6470 平方米。2. 管网工程:灌溉管网 3229 米、供热管道 3635x2 米、给水管道 4530 米、排水管道 2443 米、燃气管道 1930 米及配套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河子市****-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河子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 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 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 理能力;
3.1.2 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 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 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3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
3.3.1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专业技术职称、 2 年 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或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资控制监 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2 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监理职务,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 于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设备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投资监理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监理员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监理职务。监理员不少于 2 人;
3.4 业绩要求: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业绩 1 项(类似业绩指 市政工程或类似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日期或监理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4.其他要求:
4.1 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 2 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 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
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要求中的特定资格要求 相关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在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领取,或将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要求中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材料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PDF 版)发送至邮箱 ****@qq.com 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
七、其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只出据磋商文件文本费发票。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河子融媒体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石河子市 57 小区左岸阳光 1 栋 4 单元 8 楼 联 系 人: 李艳辉、王俊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