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项
| 更正项 | 更正子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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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二、补遗更正说明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如下: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 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履约担保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处理,采购人同时报行业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等不良记录里。
4.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按相关规定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信息来源:https://www.gec123.com/xcj-gateway/api/v1/notices/s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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