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为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升我市黄鳝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水平,计划在我市安排黄鳝绿色养殖模式示范点项目4个,共奖补资金44万元,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黄鳝池塘网箱绿色养殖模式示范点
示范点推进网箱养鳝模式绿色转型,合理控制网箱密度,网箱面积不超过水面面积的30%。实施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严格控制化学药品的使用种类和剂量,抗生素类药品零使用,严格建立日常管理台账,确保苗种、饲料、动保产品等来源清晰,质量可追溯。
(二)稻虾鳝综合种养模式示范点
示范点实施稻虾鳝综合种养模式,其中开挖沟坑面积不得超过稻田总面积的10%,网箱设施面积不超过边沟水面的50%。实施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严格控制化学药品的使用种类和剂量,抗生素类药品零使用,严格建立日常管理台账,确保苗种、饲料、动保产品等来源清晰,质量可追溯。
二、申报主体
示范项目原则上由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稻田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承包合同的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管理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50亩,有一定尾水处理能力。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不少于300亩,且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水产养殖企业(户、场)。
四、资金投向
每个示范点支持奖补资金11万元,用于支持绿色健康养殖模式设施改造、用药减量、台账建设等软硬件提升。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方案(申报文体格式不限),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于****前报点击登录查看,每个县(市、区)限报3个。
2.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推荐4家作为项目拟实施单位,经在市****
3.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单位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实施内容后,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初验,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第三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市****
4.对因验收不合格而结余的资金转入下个年度重新组织实施。
六、监督管理
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
七、强化绩效评估
严格按照省、市渔业燃油补贴资金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绩效评估。将项目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同类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八、有关要求
项目总体完成时间在2026年11月底前,实施的县(市、区)按时报送项目信息。要通过实地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项目调度,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每季度、11月底前要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工作总结报送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邮 箱:****@163.com。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