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 联系人:舒小欢,电话:****,地址:重庆市****
二、采购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详见询价函或中标后由相关负责人通知。
2.采购内容:通用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应商需提供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见附件1)要求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鲜章;若为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不得存在有下列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有不良记录;在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评为C、D级或者在暂停合作关系期间;供应商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物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若供应商存在以上情况,材料科有权终止与其的中标采购合作。
(6)代理商参与评审还需提供:制造商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所代理企业及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鉴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其他资质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报价回复要求
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按要求编制《报价单》见附件1,于****17:00时前将《报价单》(扫描件及电子表各1份)以及有关要求的资格、技术文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63.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
《报价单》应有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只允许供应商进行一次报价。
四、相关要求:
1.请认真阅读供货要求。
2.如有分包单项报价整包低价中标,(单包中有单项未报价,该包报价作废)。
3.生产厂家及供货商提供的报价单需严格按照附件内的报价单模版填写,邮件标题上需写出投标公告编号(如:****),未按规定方式填报及未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擅自修改格式、增删内容等,材料科均可视为无效。
4.如包件签订了与路局、集团公司或站段的三定合同,采购时选择供应商以合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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