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维修消防设施的采购公告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维修消防设施的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部分消防设施设备因使用年限久远出现老化和损坏现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查看现场并参加维修消防设施比选,预算62000元,相关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现场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请****上午9:30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902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只审核资质可带回),上午9:40—10:30查看现场。
各投标人在****上午9:30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现场进行投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盖有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按附件明细报价,报价高于预算价无效)
以上资料必须密封盖章。
五、评审标准
综合确定1家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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