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环卫一体化项目-强电工程于****09:30分在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港2号楼12楼1209招采中心室进行邀请招标。
截止到开标时间,只有2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因此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2025年 1 月 6 日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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