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狸拾袋”消费券非核心业务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发布时间:
**** 18:00
开标/截标时间 4 天 15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8:00:00
致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海狸拾袋”消费券非核心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鉴于项目属于原合同的连续性工作,后续工作或与原服务有密切关联的其他服务事项,经采购人内部决策同意,确定贵司为特定供应商,现诚意邀请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请贵司仔细阅读下述项目情况及响应要求,认真考虑后反馈是否响应本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狸拾袋”消费券非核心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四)项目概况:因叠加消费券发放全流程工作与营销活动落地的高强度任务,现有团队人员工作负荷接近饱和,且在专业能力配置上存在缺口,无法满足原合同连续性服务的质量要求及新增关联工作的执行需求。
(五)服务内容:服务主要承担消费券建券配券、日报数据统计、营销活动执行及日常运营辅助等相关工作(详见附件2及合同模板)。
(六)采购预算:10.2万元(含税,含本数),服务期内,每季度验收工作内容,次季度根据完成情况结算费用。
(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以邀请函形式邀请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服务关系,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提供近6个月内开具的与企业纳税资质相符的发票复印件一张。
8.提供过往一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中,至少一个相关服务案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体以合同约定有效期为准)。
履约要求:完成合同要求相关工作。
付款方式:以完全承接附件2工作内容起,根据当季度完成情况,次季度结算服务费。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响应文件递交
1.上传至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报价函及其附件资料均需盖单位鲜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将投标文件纸质版(盖鲜章)邮寄给采购人。
3.响应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资格要求文件:采购响应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承诺及声明函、报价表等。
4.邀请函的获取
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6.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时间:2026-1-9-18:00:00,
报名开始时间:2026-1-9-18:00:00,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1-13-23:59: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2-18:00:00,
开标时间:2026-1-14-10:00:00
6.2监督人员:亓凯
监督电话:****
6.3招投标咨询电话:****
6.4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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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邀请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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