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耗材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遴选项目
(一)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供应商遴选;
(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对不符合医院要求的供应商,将取消其配送资格,中选供应商须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协议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三、配送地点
地址:桂平市点击登录查看
四、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五、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耗材类别;
(二)遵守法律法规,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政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医用耗材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配送企业须具备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相应配送资质(不具备者一票否决);
(六)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耗材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耗材,冷链药品、耗材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耗材的及时性与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配送、急需药品配送);
3.配送药品、耗材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的调换、处理等)。
4.严格遵守廉洁购销协议,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回扣、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工作日8:00–11:30,14:00–17:00),共五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及材料递交;
(三)报名材料:报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次公告的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如下:
1.所有报名企业均需填写并提交 《附件1: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2.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对应提交《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或《附件4: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3.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档案袋形式密封,并加盖启封章,以确保材料的保密性和真实性,档案袋封面应标注参加项目名称(模板见附件5)一式三份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材料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区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五)已提交材料企业不得轻易取消,如确需取消,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卫生院办公室,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部门
为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之原则,保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纪律监督、职工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之监督。针对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动态考核,不达到医院要求,将取消供应配送资格,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后重新择优选择。
(二)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自治区、贵港市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对于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自吊销执行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药品、耗材的配送业务。
(四)凡发现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在药品、耗材经营中有违反廉洁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耗材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药品、耗材配送权。
(五)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九、附件
1.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3.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4.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5.遴选项目
声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并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与单位提交的材料仅用于我院内部遴选使用。
附件1药品含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申请.docx
附件2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申请.docx
附件3点击登录查看药品供应商评分标准.xlsx
附件4点击登录查看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xlsx
附件5点击登录查看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xlsx
附件6药品含中药饮片或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廉洁供应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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